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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周紀二

起昭陽赤奮若,盡上章困敦,凡四十八年。 底本:维基文库 ↗

顯王元年(癸丑,西元前三六八年)

¶001

齊伐魏,取觀津。

¶002

趙侵齊,至長城。

¶003

西周威公卒,太子朝立,是爲惠公。弟公子班有寵於威公。威公卒,遂以反。趙、韓來攻周。

顯王二年(甲寅,西元前三六七年)

¶004AI 初稿

趙、韓分周以爲二,王封西周惠公弟班於鞏地,以奉王,是爲東周惠公。周於是始分爲東西。王室微弱,政在西周。

注释

鞏地
gǒng即巩,周代地名,在今河南巩义一带;此处为东周惠公所居以奉周王之地。

顯王三年(乙卯,西元前三六六年)

¶005

魏、韓會于宅陽。

¶006

秦敗魏師、韓師于洛陰。

顯王四年(丙辰,西元前三六五年)

¶007

魏伐宋,取儀臺。

顯王五年(丁巳,西元前三六四年)

¶008

秦獻公敗三晉之師于石門,斬首六萬。王賜以黼黻之服。

顯王六年(戊午,西元前三六三年)

¶009

宋休公薨,子桓公辟兵立。

¶010

韓懿侯薨,子昭侯武立。

顯王七年(己未,前三六二年)

¶011AI 初稿

魏敗韓師、趙師于澮kuài。魏国在浍地打败了韩国军队和赵国军队。擒qín樂祚。活捉了乐祚。魏王悅,郊迎,以賞田百萬祿lù之。魏王很高兴,亲自到城外迎接,用赏田百万作为俸禄赏赐给公叔痤。公叔痤反走,再拜辭曰:公叔痤转身后退,拜了两拜推辞说:「夫fú使士卒不崩,直而不倚,撓náo而不避者,此呉起餘教也,臣不能爲也。能使士卒不溃散,正直向前而不偏斜退缩,受到挫折也不躲避,这是吴起遗留下来的训练教化,我做不到这些。前脈形地之險阻,決利害之備,使三軍之士不迷惑者,巴寧、爨襄之力也。事先察看地形的险要阻塞,判断利害得失的防备,使三军将士不迷惑,这是巴宁、爨襄的功劳。懸xuán賞罰於前,使民昭然信之於後者,君之明法也。事先公布赏罚,使百姓后来明白无误地相信它,这是君主严明的法令。見敵之可撃,鼓之不敢怠倦者,臣也。看到敌人可以攻击,击鼓进军而不敢懈怠疲倦的,是我。王特爲臣之右手不倦賞臣,何也?大王仅仅因为我右手击鼓不疲倦就赏赐我,这是为什么呢?若以臣之有功,臣何力之有乎?」如果认为我有功劳,我又有什么功劳呢?王曰:「善。」魏王说:“好。”於是索呉起之後,賜田二十萬。于是寻找吴起的后代,赏赐田地二十万亩。巴寧、爨襄田各十萬。赏赐巴宁、爨襄田地各十万亩。魏王曰:「公叔豈非長者哉!旣爲寡人勝強敵矣,又不遺賢者之後,不掩能士之跡,公叔何可無益乎?」魏王说:“公叔难道不是厚道有德行的人吗!既为我战胜了强敌,又不遗忘贤者的后代,不埋没能士的功迹,公叔怎么能没有奖赏呢?”故又與田四十萬。所以又赏赐给他田地四十万亩。

注释

魏敗韓師、趙師于澮……
敗
打败,击败。
師
军队。
于
在,介词,引出地点。
擒樂祚……
擒qín
活捉,俘获。
魏王悅,郊迎,以賞田百萬祿之……
悅
高兴,喜悦。
郊迎
到城外迎接,表示隆重礼遇。
賞田
赏赐的田地。
百萬
百万,此处指赏田的数量。
祿lù
以俸禄供养,此处指赏赐田产作为俸禄。
公叔痤反走,再拜辭曰……
反走
转身后退,表示谦退不敢受赏。
再拜
拜两次,古代隆重的礼节。
辭
推辞,辞谢。
夫使士卒不崩,直而不倚,撓而不避者,此呉起餘教也,臣不能爲也……
夫fú
句首发语词,无实义。
崩
崩溃,溃散。
直
正直向前。
倚
偏斜,退缩。
撓náo
屈服,退缩。
避
躲避。
餘教
遗留下来的教化、训练方法。
爲
做到,作为。
前脈形地之險阻,決利害之備,使三軍之士不迷惑者,巴寧、爨襄之力也……
脈形
察看地形,相度地势。一说“脈”通“眽”,视,察看。
險阻
险要阻塞之地。
決
决断,判定。
利害
有利与不利,指作战的利弊。
備
防备,准备。
三軍
军队的通称。
迷惑
迷乱困惑,指方向不明。
力
功劳,力量。
懸賞罰於前,使民昭然信之於後者,君之明法也……
懸xuán
公布,悬挂。
賞罰
奖赏和惩罚。
昭然
明白清楚的样子。
信
相信,信服。
明法
严明的法令。
見敵之可撃,鼓之不敢怠倦者,臣也……
鼓
击鼓,指击鼓进军。
怠倦
懈怠疲倦。
王特爲臣之右手不倦賞臣,何也……
特
只,仅仅。
右手
右手,此处比喻亲自击鼓作战的功劳。
不倦
不疲倦,不懈怠。
若以臣之有功,臣何力之有乎……
若
如果。
以
认为。
何力之有
即“有何力”,宾语前置,有什么功劳。
王曰:「善。」……
善
好,表示赞同。
於是索呉起之後,賜田二十萬……
索
寻找,寻求。
後
后代,后人。
巴寧、爨襄田各十萬……
田
田地。
各
各自。
魏王曰:「公叔豈非長者哉!旣爲寡人勝強敵矣,又不遺賢者之後,不掩能士之跡,公叔何可無益乎?」……
豈
难道。
長者
厚道有德行的人。
旣
已经。
寡人
君主自称。
遺
遗漏,遗忘。
賢者
贤能的人。
掩
掩盖,埋没。
能士
有才能的人。
跡
事迹,功迹。
益
增加,赏赐。
故又與田四十萬……
與
给予,赏赐。

译

魏国在浍地打败了韩国军队和赵国军队,活捉了乐祚。魏王很高兴,亲自到城外迎接,用赏田百万作为俸禄赏赐给公叔痤。公叔痤转身后退,拜了两拜推辞说:“能使士卒不溃散,正直向前而不偏斜退缩,受到挫折也不躲避,这是吴起遗留下来的训练教化,我做不到这些。事先察看地形的险要阻塞,判断利害得失的防备,使三军将士不迷惑,这是巴宁、爨襄的功劳。事先公布赏罚,使百姓后来明白无误地相信它,这是君主严明的法令。看到敌人可以攻击,击鼓进军而不敢懈怠疲倦的,是我。大王仅仅因为我右手击鼓不疲倦就赏赐我,这是为什么呢?如果认为我有功劳,我又有什么功劳呢?”魏王说:“好。”于是寻找吴起的后代,赏赐田地二十万亩;赏赐巴宁、爨襄田地各十万亩。魏王说:“公叔难道不是厚道有德行的人吗!既为我战胜了强敌,又不遗忘贤者的后代,不埋没能士的功迹,公叔怎么能没有奖赏呢?”所以又赏赐给他田地四十万亩。

解读

这段文字出自《资治通鉴》周纪二,记魏国在浍地击败韩、赵联军并俘获乐祚之后,魏王赏赐公叔痤一事。其核心不在战功本身,而在公叔痤的辞赏与归功。

公叔痤面对魏王的隆重礼遇和百万赏田,没有居功自傲,而是把胜利归因于四方面:一是吴起遗留的军事训练传统,二是巴宁、爨襄的地形侦察与利害判断,三是魏王严明的赏罚法令,四是自己仅有的“右手不倦”即亲自击鼓督战。这种层层归功,既表现了谦退,也实际上向魏王点明了国家取胜所依赖的制度、人才与先贤遗产。

魏王的反应也很关键。他没有坚持只赏公叔痤,而是顺着公叔痤的话,寻访吴起之后并赐田,赏赐巴宁、爨襄,最后又因公叔痤“不遗贤者之后,不掩能士之迹”而加赏公叔痤。这样,赏赐就从对个人战功的酬劳,扩展为对军事传统、辅佐人才和谦让品德的整体肯定。

与前文相比,此段紧接魏国对外作战的胜利,但《资治通鉴》的选材重点往往落在政治得失与君臣行为上。此处通过公叔痤辞赏,展示魏国当时尚有尊重贤才、奖励功臣的风气;同时也暗示,魏国能在战国初年强盛,不只靠战场胜负,更靠对吴起等前人遗产的延续和对功臣集团的维系。司马光收录此事,意在彰显“长者”之风与君明臣让的政治理想,也提醒后世:真正的功劳往往不是一人之力,而是制度、人才与前人积累共同作用的结果。

¶012

秦、魏戰于少梁,魏師敗績;獲魏公孫痤。

¶013

衞聲公薨,子成侯速立。

¶014

燕桓公薨,子文公立。

¶015

秦獻公薨,子孝公立。孝公生二十一年矣。是時河、山以東強國六,淮、泗之間小國十餘,楚、魏與秦接界。魏築長城,自鄭濱洛以北有上郡;楚自漢中,南有巴、黔中;皆以夷翟遇秦,擯斥之,不得與中國之會盟。於是孝公發憤,布德修政,欲以強秦。

顯王八年(庚申,西元前三六一年)

¶016

孝公令國中曰:「昔我穆公,自岐、雍之間修德行武,東平晉亂,以河爲界,西霸戎翟,廣地千里,天子致伯,諸侯畢賀,爲後世開業甚光美。會往者厲、躁、簡公、出子之不寧,國家内憂,未遑外事。三晉攻奪我先君河西地,醜莫大焉。獻公卽位,鎭撫邊境,徙治櫟陽,且欲東伐,復穆公之故地,修穆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於心。賓客群臣有能出奇計強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土。」於是衞公孫鞅聞是令下,乃西入秦。

¶017

公孫鞅者,衞之庶孫也,好刑名之學。事魏相公叔痤,痤知其賢,未及進。會病,魏惠王往問之曰:「公叔病如有不可諱,將奈社稷何?」公叔曰:「痤之中庶子衞鞅,年雖少,有奇才,願君舉國而聽之!」王嘿然。公叔曰:「君卽不聽用鞅,必殺之,無令出境。」王許諾而去。公叔召鞅謝曰:「吾先君而後臣,故先爲君謀,後以告子。子必速行矣!」鞅曰:「君不能用子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子之言殺臣乎?」卒不去。王出,謂左右曰:「公叔病甚,悲乎!欲令寡人以國聽衞鞅也,旣又勸寡人殺之,豈不悖哉!」衞鞅旣至秦,因嬖臣景監以求見孝公,説以富國強兵之術。公大悅,與議國事。

¶018

夏,四月,甲寅,魏自安邑徙都大梁。

¶019

越大夫寺區弟思弒其君莽安,次無顓立。

¶020

越人三世弒其君,王子搜患之,逃乎丹穴。而越國無君,求王子搜不得,從之丹穴。王子搜不肯出,越人薰之以艾。乘以王輿。王子搜援緩登車,仰天而呼曰:「君乎!君乎!獨不可以舍我乎!」王子搜號曰無顓。

顯王十年(壬戌,西元前三五九年)

¶021AI 初稿

衞鞅欲變法,秦人不悅。卫鞅想要推行变法,秦国人不高兴。衞鞅言於秦孝公曰:「夫fú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卫鞅对秦孝公说:“百姓不能和他们谋划事情的开端,却可以和他们共享事情的成功。論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衆。讲求最高德行的人不迎合世俗,成就大功业的人不跟众人商议。是以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因此圣人只要可以使国家强盛,就不沿袭旧法。甘龍曰:「不然。甘龙说:“不是这样。縁yuán法而治者,吏習而民安之。」依照旧法来治理,官吏熟悉它,百姓也安于它。衞鞅曰:「常人安於故俗,學者溺nì於所聞,以此兩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與論於法之外也。卫鞅说:“普通人安于旧俗,学者拘泥于所见所闻,凭这两种人,担任官职遵守法令是可以的,但不能和他们讨论法令之外的事。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賢者更gēng禮,不肖者拘焉。」聪明的人制定法令,愚笨的人受它约束;贤能的人更改礼制,不贤的人被它拘束。公曰:「善。」秦孝公说:“好。”以衞鞅爲左庶長,卒zú定變法之令。于是任命卫鞅为左庶长,最终制定了变法的法令。令民爲什伍而相牧司、連坐,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命令百姓编为什伍,互相监督、连坐,告发奸邪的人与斩杀敌人首级得到同样的奖赏,隐匿奸邪的人与投降敌人受到同样的惩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百姓家中有两个以上成年男子而不分家的,加倍征收赋税。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有军功的人,各自按照标准授予上等爵位。爲私鬥者,各以輕重被刑大小。进行私人争斗的人,各自按照情节轻重受到大小不同的刑罚。僇力lù lì本業,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尽力从事本业,耕织获得粮食布帛多的人,免除本人的赋税徭役。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爲收孥。从事工商业以及懒惰而贫穷的人,全部收捕其妻子儿女为官奴婢。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爲屬籍。宗室中没有军功论定的人,不能列入宗室名籍。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明确尊卑爵禄的等级,各自按照等级次序,按家庭等级占有田宅、奴婢和服饰。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有功劳的人显赫荣耀,没有功劳的人即使富有也没有什么光彩。

注释

衞鞅欲變法,秦人不悅……
欲
想要,打算。
變法
改革法令制度。
不悅
不高兴,不满。
衞鞅言於秦孝公曰:「夫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
言於
对……说,向……进言。
夫fú
句首发语词,无实义。
與
同,跟。
慮始
谋划事情的开端。
樂成
享受事情的成功。
論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衆……
論
讲求,追求。
至德
最高的德行。
和
迎合,附和。
俗
世俗,流俗。
成
成就,建立。
謀
商议,谋划。
衆
众人,大众。
是以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
是以
因此。
苟
如果,只要。
強國
使国家强盛。
法
效法,沿袭。
故
旧法,旧例。
甘龍曰:「不然……
不然
不是这样,不对。
縁法而治者,吏習而民安之……
縁yuán
依照,遵循。
治
治理。
吏
官吏。
習
熟悉,习惯。
安
安定,习惯。
衞鞅曰:「常人安於故俗,學者溺於所聞,以此兩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與論於法之外也……
常人
普通人。
安
安于,习惯于。
故俗
旧俗。
學者
学习的人,此处指儒生等。
溺nì
沉溺,拘泥。
所聞
所听到的,指旧有见闻。
以此兩者
凭这两种人。
居官
担任官职。
守法
遵守法令。
法之外
法令之外的事,指变法创新。
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賢者更禮,不肖者拘焉……
智者
聪明的人。
作法
制定法令。
愚者
愚笨的人。
制
受制,被约束。
焉
代词兼语气词,于此。
賢者
贤能的人。
更gēng
更改,变革。
禮
礼制。
不肖者
不贤的人。
拘
拘束,拘泥。
公曰:「善……
善
好,表示赞同。
以衞鞅爲左庶長,卒定變法之令……
以
任命。
爲
担任,作为。
卒zú
终于,最终。
定
制定,确定。
令民爲什伍而相牧司、連坐,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
令
命令,规定。
什伍
古代户籍与军事编制,十家为什,五家为伍。
相
互相。
牧司
监督,检察。一说“牧”为察,“司”为管。
連坐
一人犯罪,相关的人连带受罚。
告奸
告发奸邪之事。
斬敵首
斩杀敌人首级。
同賞
同样的奖赏。
匿奸
隐匿奸邪之事。
降敵
投降敌人。
同罰
同样的惩罚。
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
二男
两个男子,指两个成年男子。
分異
分家另立门户。
倍
加倍。
賦
赋税。
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
軍功
军事功劳。
各
各自。
以率
按照标准、比率。一说“率”为次第、等级。
受
接受,授予。
上爵
上等爵位。
爲私鬥者,各以輕重被刑大小……
私鬥
私人之间的争斗。
各
各自。
以
按照。
輕重
情节的轻重。
被
遭受,受到。
刑
刑罚。
大小
刑罚的轻重。
僇力本業,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
僇力lù lì
尽力,合力。僇,通“戮”,勉力。
本業
本业,指农业和纺织。
耕織
耕种和纺织。
致
获得,生产。
粟帛
粮食和布帛。
復其身
免除本人的赋税或徭役。
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爲收孥……
事
从事。
末利
末业之利,指工商业等,与“本业”相对。
怠
懒惰。
貧
贫穷。
舉
全部,都。一说“举”为检举、收捕。
收孥
收录其妻子儿女为官奴婢。孥,妻子儿女。
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爲屬籍……
宗室
国君的宗族。
非
不是,没有。
軍功
军事功劳。
論
评定,论定。
屬籍
宗室名籍,指宗族身份。
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
明
明确。
尊卑
尊贵与卑下。
爵秩
爵位和俸禄等级。
等級
等级次序。
各
各自。
以
按照。
差次
等级次序。
名
占有,名义上拥有。一说“名”为标明、登记。
田宅
田地和住宅。
臣妾
男女奴婢。
衣服
服饰。
家次
家庭的等级次序。
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
有功者
有功劳的人。
顯榮
显赫荣耀。
無功者
没有功劳的人。
雖
即使。
富
富有。
無所
没有什么。
芬華
荣耀,光彩。芬,通“芬”,香气,引申为美盛。

译

卫鞅想要推行变法,秦国人不高兴。卫鞅对秦孝公说:“百姓不能和他们谋划事情的开端,却可以和他们共享事情的成功。讲求最高德行的人不迎合世俗,成就大功业的人不跟众人商议。因此圣人只要可以使国家强盛,就不沿袭旧法。”甘龙说:“不是这样。依照旧法来治理,官吏熟悉它,百姓也安于它。”卫鞅说:“普通人安于旧俗,学者拘泥于所见所闻,凭这两种人,担任官职遵守法令是可以的,但不能和他们讨论法令之外的事。聪明的人制定法令,愚笨的人受它约束;贤能的人更改礼制,不贤的人被它拘束。”秦孝公说:“好。”于是任命卫鞅为左庶长,最终制定了变法的法令。命令百姓编为什伍,互相监督、连坐,告发奸邪的人与斩杀敌人首级得到同样的奖赏,隐匿奸邪的人与投降敌人受到同样的惩罚。百姓家中有两个以上成年男子而不分家的,加倍征收赋税。有军功的人,各自按照标准授予上等爵位。进行私人争斗的人,各自按照情节轻重受到大小不同的刑罚。尽力从事本业,耕织获得粮食布帛多的人,免除本人的赋税徭役。从事工商业以及懒惰而贫穷的人,全部收捕其妻子儿女为官奴婢。宗室中没有军功论定的人,不能列入宗室名籍。明确尊卑爵禄的等级,各自按照等级次序,按家庭等级占有田宅、奴婢和服饰。有功劳的人显赫荣耀,没有功劳的人即使富有也没有什么光彩。

解读

这段文字记秦孝公任用卫鞅变法,是《资治通鉴》周纪二中极为关键的一节。它不只是记录一场改革,更通过卫鞅与甘龙的辩论,呈现了战国时期“法先王”与“法后王”、守旧与变革之间的根本冲突。

卫鞅的核心论点是: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也就是说,改革开局往往不能迎合民众和旧官僚的惯性,必须由少数智者、贤者决断。甘龙则代表守旧派,认为缘法而治,吏习民安,不应轻改。卫鞅反驳说,常人与学者只适合居官守法,不能参与“法之外”的创制;智者作法、贤者更礼,愚者与不肖者只能受制、拘泥。这一辩论为秦孝公支持变法提供了理论正当性。

随后所列变法令,涉及户籍、连坐、军功爵、赋税、本末业、宗室特权、等级名分等多个方面。其核心方向是:以什伍连坐和告奸制度强化社会控制;以军功爵制打破旧贵族世袭,把国家资源向有功者倾斜;以加倍赋税迫使大家庭分异,增加国家编户和赋税;以奖励耕织、惩罚末利和懒惰来重农抑商;以宗室无军功不得入属籍来削弱旧宗室特权;以田宅、臣妾、衣服的等级规定来重建以爵功为核心的社会秩序。这些措施相互配合,目标是把秦国改造成一个高度动员、以农战为本的集权国家。

与前文相比,此处紧接秦国政治变革的起点,也呼应了战国列强竞争的大背景。魏国此前有李悝变法、楚国有吴起变法,秦国此时若不变法,难以在竞争中立足。司马光收录这段,既展示卫鞅变法的严酷与高效,也暗含对“徒法不足以自行”的思考:变法虽使秦国富强,但其刻薄少恩、轻罪重刑的倾向,也为后世秦政的严苛埋下伏笔。从《资治通鉴》的编纂意图看,此段是理解秦国崛起与战国格局转折的关键节点。

¶022

令旣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乃下令。

¶023

令行期年,秦民之國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數。於是太子犯法。衞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將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明日,秦人皆趨令。行之十年,秦國道不拾遺,山無盜賊,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鄕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衞鞅曰:「此皆亂法之民也!」盡遷之於邊。其後民莫敢議令。

¶024AI 初稿

臣光曰:夫fú信者,人君之大寶也。臣司马光说:诚信,是君主最珍贵的宝物。國保於民,民保於信。国家靠百姓来保全,百姓靠诚信来维系。非信無以使民,非民無以守國。没有诚信就无法役使百姓,没有百姓就无法守卫国家。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鄰,善爲國者不欺其民,善爲家者不欺其親。因此古代的圣王不欺骗天下,霸主不欺骗邻国,善于治国的人不欺骗百姓,善于治家的人不欺骗亲人。不善者反之:欺其鄰國,欺其百姓,甚者欺其兄弟,欺其父子。不善于治理的人则相反:欺骗邻国,欺骗百姓,更严重的欺骗兄弟,欺骗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離心,以至於敗。在上位者不信任在下位者,在下位者不信任在上位者,上下离心,以至于败亡。所利不能藥其所傷,所獲不能補其所亡,豈不哀哉!所得到的利益不能医治所受到的伤害,所获得的东西不能补偿所失去的东西,难道不可悲吗!昔齊桓公不背曹沫之盟,晉文公不貪伐原之利批,魏文侯不棄虞人之期,秦孝公不廢徙木之賞。从前齐桓公不违背与曹沫的盟约,晋文公不贪图攻打原国的利益,魏文侯不放弃与虞人约定的时间,秦孝公不取消徙木的奖赏。此四君者,道非粹白,而商君尤稱刻薄,又處戰攻之世,天下趨於詐力,猶且不敢忘信以畜xù其民,況爲四海治平之政者哉!这四位君主,品行并非完美无瑕,而商君尤其被称为刻薄,又处在战争攻伐的时代,天下都崇尚欺诈和武力,他们尚且不敢忘记诚信来安抚百姓,何况是治理天下、政治清明的执政者呢!

注释

臣光曰:夫信者,人君之大寶也……
臣光
臣司马光。司马光自称。
夫fú
句首发语词,无实义。
信
诚信,信用。
人君
君主。
大寶
最珍贵的宝物。
國保於民,民保於信……
保
保全,依靠。
於
介词,靠,在于。
非信無以使民,非民無以守國……
非
没有。
使
役使,指挥。
守
保卫,守住。
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鄰,善爲國者不欺其民,善爲家者不欺其親……
是故
因此。
王者
行王道者,指圣王。
欺
欺骗。
四海
天下。
霸者
行霸道者,指诸侯霸主。
四鄰
周围邻国。
善
善于。
爲國
治理国家。
爲家
治理家族。
親
亲人。
不善者反之:欺其鄰國,欺其百姓,甚者欺其兄弟,欺其父子……
不善者
不善于治理的人。
反
相反。
甚者
更严重的。
兄弟
兄弟。
父子
父子。
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離心,以至於敗……
上
在上位者。
下
在下位者。
離心
人心离散。
以至於
以至于。
敗
败亡。
所利不能藥其所傷,所獲不能補其所亡,豈不哀哉……
所利
所得到的利益。
藥
医治,弥补。
所傷
所受到的伤害。
所獲
所获得的东西。
補
补偿。
所亡
所失去的东西。
豈
难道。
哀
可悲。
昔齊桓公不背曹沫之盟,晉文公不貪伐原之利,魏文侯不棄虞人之期,秦孝公不廢徙木之賞……
昔
从前。
背
违背。
盟
盟约。
貪
贪图。
利
利益。
棄
放弃,失信。
期
约定。
廢
废弃,取消。
賞
奖赏。
此四君者,道非粹白,而商君尤稱刻薄,又處戰攻之世,天下趨於詐力,猶且不敢忘信以畜其民,況爲四海治平之政者哉……
四君
四位君主,指齐桓公、晋文公、魏文侯、秦孝公。
道
道德,品行。
粹白
纯粹洁白,完美无瑕。
商君
即商鞅,卫鞅。
尤
尤其。
稱
被称为。
刻薄
苛刻薄情。
處
处于。
戰攻之世
战争攻伐的时代。
趨
趋向,崇尚。
詐力
欺诈和武力。
猶且
尚且。
忘信
忘记诚信。
畜xù
畜养,安抚,统治。
況
何况。
四海
天下。
治平
政治清明,天下太平。
政
政事,治理。

译

臣司马光说:诚信,是君主最珍贵的宝物。国家靠百姓来保全,百姓靠诚信来维系。没有诚信就无法役使百姓,没有百姓就无法守卫国家。因此古代的圣王不欺骗天下,霸主不欺骗邻国,善于治国的人不欺骗百姓,善于治家的人不欺骗亲人。不善于治理的人则相反:欺骗邻国,欺骗百姓,更严重的欺骗兄弟,欺骗父子。在上位者不信任在下位者,在下位者不信任在上位者,上下离心,以至于败亡。所得到的利益不能医治所受到的伤害,所获得的东西不能补偿所失去的东西,难道不可悲吗!从前齐桓公不违背与曹沫的盟约,晋文公不贪图攻打原国的利益,魏文侯不放弃与虞人约定的时间,秦孝公不取消徙木的奖赏。这四位君主,品行并非完美无瑕,而商君尤其被称为刻薄,又处在战争攻伐的时代,天下都崇尚欺诈和武力,他们尚且不敢忘记诚信来安抚百姓,何况是治理天下、政治清明的执政者呢!

解读

此段是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的史论,以“臣光曰”发端,集中阐述“信”对于君主和国家的重要性。它紧接秦孝公任用卫鞅变法、徙木立信等事,是司马光对前文秦政的评论与提升。

司马光首先把“信”提到“人君之大宝”的高度,认为国家与百姓、百姓与诚信之间层层相依:无信则不能使民,无民则不能守国。接着以古代王者、霸者、善为国者、善为家者四层作正面立论,再以“不善者反之”作反面铺陈,指出从欺骗邻国、百姓到欺骗兄弟、父子,最终导致上下离心、国家败亡。其逻辑是:失信所得之利,远不足以弥补失信所造成的伤害。

随后,司马光列举齐桓公不背曹沫之盟、晋文公不贪伐原之利、魏文侯不弃虞人之期、秦孝公不废徙木之赏四个典故,说明即便这些君主并非道德完人,甚至商鞅以刻薄著称,且身处战国诈力相争之世,也仍不敢忘信以畜民。由此反衬出:在天下太平、治理四海的时代,执政者更不应失信。

从《资治通鉴》的整体意图看,这段史论体现了司马光以诚信为治国根本的政治伦理。他并不否认商鞅变法的功效,但更强调“信”作为维系君民关系的基石。与前后文关联而言,前文记商鞅徙木立信、变法强秦,此处则借题发挥,把具体历史事件上升为普遍政治原则:即使法家刻薄之政,也须以信立威;而儒家理想的治平之政,更应以信为本。这既是对秦政的批判性总结,也是对后世君主的告诫。

批注

“伐原之利”在句中特指晋文公攻打原国时,本可唾手可得的军事成果。司马光用这个典故,是说晋文公宁可放弃眼前攻下原国的实利,也不肯失信于士卒。

#### 字词本义与引申
- 伐:本义为砍击,引申为攻打、征讨。“伐原”即攻打原国。
- 利:本义指锋利,引申为利益、好处。此处指攻占原国所带来的领土与战功之利。
- 貪:本义为贪求财物,引申为贪图、一味追求。现有注释把“貪”和“利”分开解释,容易让人误以为“利”是抽象好处;其实“伐原之利”是一个整体名词短语,指“攻伐原国所能获得的利益”。

#### 典故背景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记载,晋文公围攻原国,约定以十天为限,粮尽而原国未降,便鸣金退兵。有士人从原国出来说“原国三日即下”,群臣也劝他再等一等。晋文公说:“吾与士期十日,不去,是亡吾信也。得原失信,吾不为也。”于是罢兵而去。原人听说后,认为这样的君主值得归附,便主动投降;卫人听说后,也归附了晋国。孔子评价说:“攻原得卫者,信也。”

#### 在句中的修辞作用
司马光把“不貪伐原之利”与“不背曹沫之盟”“不棄虞人之期”“不廢徙木之賞”并列,构成四个守信典故的排比。四者共同说明:这几位君主都曾面临“守信”与“获利”的冲突,而他们都选择守信。晋文公的“利”是眼前的原国城池,他放弃的正是这种可量化的实利。

最后一段说明:这个典故帮助理解司马光“信者,人君之大寶”的论证。他并非空谈道德,而是用晋文公“舍利取信”的具体事例证明,守信所失者小,所得者大——原人、卫人归附,正是“信”带来的长远政治收益。

顯王十一年(癸亥,西元前三五八年)

¶025

秦敗韓師于西山。

顯王十二年(甲子,西元前三五七年)

¶026

魏、趙會于鄗。

¶027

齊桓公薨,子威王因齊立。

顯王十三年(乙丑,西元前三五六年)

¶028

齊威王召卽墨大夫,語之曰:「自子之居卽墨也,毀言日至。然吾使人視卽墨,田野辟,人民給,官無事,東方以寧。是子不事吾左右以求助也。」封之萬家。召阿大夫,語之曰:「自子守阿,譽言日至。吾使人視阿,田野不辟,人民貧餒。昔日趙攻鄄,子不救;衞取薛陵,子不知。是子厚幣事吾左右以求譽也。」是日,烹阿大夫及左右嘗譽者。於是群臣聳懼,莫敢飾詐,務盡其情,齊國大治,強於天下。

¶029

趙、燕會于阿。

¶030

趙、齊、宋會于平陸。

¶031

魯、衞、宋、韓君朝魏。

顯王十四年(丙寅,西元前三五五年)

¶032

齊威王、魏惠王會田于郊。惠王曰:「齊亦有寶乎?」威王曰:「無有。」惠王曰:「寡人國雖小,尚有徑寸之珠,照車前後各十二乘者十枚。豈以齊大國而無寶乎?」威王曰:「寡人之所以爲寶者與王異。吾臣有檀子者,使守南城,則楚人不敢爲寇,泗上十二諸侯皆來朝;吾臣有盻子者,使守髙唐,則趙人不敢東漁于河;吾吏有黔夫者,使守徐州,則燕人祭北門,趙人祭西門,徙而從者七千餘家;吾臣有種首者,使備盜賊,則道不拾遺。此四臣者,將照千里,豈特十二乘哉!」惠王有慚色。

¶033

秦孝公、魏惠王會于杜平。

顯王十五年(丁卯,西元前三五四年)

¶034

秦敗魏師于元里,斬首七千級,取少梁。

¶035

魏惠王伐趙,圍邯鄲。楚王使景舍救趙。

顯王十六年(戊辰,西元前三五三年)

¶036

齊威王使田忌救趙。

¶037

初,孫臏與龐涓倶學兵法。龐涓仕魏爲將軍,自以能不及孫臏,乃召之。至,則以法斷其兩足而黥之,欲使終身廢棄。齊使者至魏,孫臏以刑徒陰見,説齊使者。齊使者竊載與之齊。田忌善而客待之,進於威王。威王問兵法,遂以爲師。於是威王謀救趙,以孫臏爲將,辭以刑餘之人不可。乃以田忌爲將而孫子爲師,居輜車中,坐爲計謀。

¶038

田忌欲引兵之趙。孫子曰:「夫解雜亂紛糾者不控拳,救斗者不搏撠。批亢搗虚,形格勢禁,則自爲解耳。今梁、趙相攻,輕兵鋭卒必竭於外,老弱疲於内。子不若引兵疾走魏都,據其街路,衝其方虚,彼必釋趙以自救。是我一舉解趙之圍而收弊於魏也。」田忌從之。冬,十月,邯鄲降魏。魏師還,棄其輜重,兼趣舍而至。與齊戰于桂陵,魏師大敗。

¶039

韓伐東周,取陵觀、廩丘。

¶040

楚昭奚恤爲相。江乙言於楚王曰:「人有愛其狗者,狗嘗溺井,其鄰人見,欲入言之,狗當門而噬之。今昭奚恤常惡臣之見,亦猶是也。且人有好揚人之善者,王曰:『此君子也,』近之;好揚人之惡者,王曰:『此小人也,』遠之。然則且有子弒其父、臣弒其主者,而王終己不知也。何者?以王好聞人之美而惡聞人之惡也。」王曰:「善!寡人願兩聞之。」

¶041

楚宣王嘗問群臣曰:「吾聞北方之畏昭奚恤也,果誠何如?」群臣莫對。江乙對曰:「虎求百獸而食之,得狐。狐曰:『子無敢食我也。天帝使我長百獸,今子食我,是逆天帝命也。子以我爲不信,吾爲子先行,子隨我後,觀百獸之見我而敢不走乎?』虎以爲然,故遂與之行。獸見之皆走。虎不知獸畏己而走也,以爲畏狐也。今王之地方五千里,帶甲百萬,而專屬之昭奚恤;故北方之畏奚恤也,其實畏王之甲兵也,猶百獸之畏虎也。」。

¶042

宋景善、衞公孫倉會齊師,圍魏襄陵。

顯王十七年(己巳,西元前三五二年)

¶043

魏以韓師敗諸侯於襄陵。齊使楚景舍來求和。魏惠王會齊、宋之圍。

¶044

秦大良造衞鞅伐魏,圍安邑,降之。

¶045

魯共公薨,子康公毛立。

顯王十八年(庚午,西元前三五一年)

¶046

秦衞鞅圍魏固陽,降之。

¶047

魏人歸趙邯鄲,與趙盟漳水上。

¶048

韓昭侯以申不害爲相。

¶049

申不害者,鄭之賤臣也,學黃、老、刑名,以干昭侯。昭侯用爲相,内修政教,外應諸侯,十五年,終申子之身,國治兵強。申子嘗請仕其從兄,昭侯不許,申子有怨色。昭侯曰:「所爲學於子者,欲以治國也。今將聽子之謁而廢子之術乎,已其行子之術而廢子之請乎?子嘗教寡人修功勞,視次第;今有所私求,我將奚聽乎?」申子乃辟舍請罪曰:「君眞其人也。」昭侯有弊袴,命藏之。侍者曰:「君亦不仁者矣。不賜左右而藏之!」昭侯曰:「吾聞明主愛一嚬一笑,嚬有爲嚬,笑有爲笑。今胯豈特嚬笑哉!吾必待有功者。」

顯王十九年(辛未,西元前三五〇年)

¶050

秦商鞅築冀闕宮庭於咸陽,徙都之。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爲禁。並諸小鄕聚集爲一縣,縣置令、丞,凡三十一縣。廢井田,開阡陌,平斗、甬、權、衡、丈、尺。

¶051

秦、魏會于彤。

¶052

趙成侯薨,公子諜與太子語爭。立諜敗,奔韓。太子立,是爲肅侯。

¶053

宋剔城廢其君而自立。

顯王二十一年(癸酉,西元前三四八年)

¶054

秦初爲賦。

¶055

齊威王來朝。是時周室微弱,諸侯莫朝,而齊獨朝之,天下以此益賢威王。

顯王二十二年(甲戌,西元前三四七年)

¶056

趙公子范襲邯鄲,不勝而死。

顯王二十三年(乙亥,西元前三四六年)

¶057

齊殺其大夫牟辛。

¶058

魯康公薨,子景公偃立。

¶059

衞更貶號曰侯,服屬三晉。

顯王二十五年(丁丑,西元前三四四年)

¶060

諸侯會于京師。秦孝公使公子少官帥師會諸侯,以朝王。

顯王二十六年(戊寅,西元前三四三年)

¶061

王致伯于秦,諸侯皆賀秦。

¶062

越無顓薨,子無彊立。

顯王二十八年(庚辰,西元前三四一年)

¶063

魏龐涓伐韓。韓請救於齊。齊威王召大臣而謀曰:「蚤救孰與晩救?」成侯曰:「不如勿救。」田忌曰:「弗救則韓且折而入於魏,不如蚤救之。」孫臏曰:「夫韓、魏之兵未弊而救之,是吾代韓受魏之兵,顧反聽命於韓也。且魏有破國之志,韓見亡,必東面而愬於齊矣。吾因深結韓之親而晩承魏之弊,則可受重利而得尊名也。」王曰:「善!」乃陰許韓使而遣之。韓因恃齊,五戰不勝,而東委國於齊。齊因起兵,使田忌、田嬰、田盻將之,孫子爲師,以救韓,直走魏都。龐涓聞之,去韓而歸。魏人大發兵,以太子申爲將,以御齊師。孫子謂田忌曰:「彼三晉之兵素悍勇而輕齊,齊號爲怯。善戰者因其勢而利導之。《兵法》:『百里而趣利者蹶上將,五十里而趣利者軍半至。』」乃使齊軍入魏地爲十萬竈,明日爲五萬竈,又明日爲二萬竈。龐涓行三日,大喜曰:「我固知齊軍怯,入吾地三日,士卒亡者過半矣!」乃棄其歩軍,與其輕鋭倍日並行逐之。孫子度其行,暮當至馬陵。馬陵道狹而旁多阻隘,可伏兵。乃斫大樹,白而書之曰:「龐涓死此樹下!」於是令齊師善射者萬弩夾道而伏,期曰:「暮見火舉而倶發。」龐涓果夜到斫木下,見白書,以火燭之。讀未畢,萬弩倶發,魏師大亂相失。龐涓自知智窮兵敗,乃自剄,曰:「遂成豎子之名!」齊因乘勝大破魏師,虜太子申。

¶064

成侯鄒忌惡田忌,使人操十金,卜於市,曰:「我,田忌之人也。我爲將三戰三勝,聲威天下。欲行大事,可乎?」卜者出,因使人執之。田忌不能自明,率其徒攻臨淄,求成侯。不克,出奔楚。

顯王二十九年(辛巳,西元前三四〇年)

¶065

衞鞅言於秦孝公曰:「秦之與魏,譬若人之有腹心之疾,非魏並秦,秦卽並魏。何者?魏居嶺阨之西,與秦界河,而獨擅山東之利。利則西侵秦,病則東收地。今以君之賢聖,國賴以盛;而魏往年大破於齊,諸侯畔之,可因此時伐魏。魏不支秦,必東徙。然後秦據河山之固,東鄕以制諸侯,此帝王之業也。」公從之,使衞鞅將兵伐魏。魏使公子卬將而禦之。

¶066

軍旣相距,衞鞅遺公子卬書曰:「吾始與公子歡,今倶爲兩國將,不忍相攻,可與公子面相見盟,樂飲而罷兵,以安秦、魏之民。」公子卬以爲然,乃相與會。盟已,飲。而衞鞅伏甲士,襲虜公子卬,因攻魏師,大破之。魏惠王恐,使使獻河西之地於秦以和。歎曰:「吾恨不用公叔之言!」

¶067

秦封衞鞅商於十五邑,號曰商君。

¶068

齊、趙會博望,伐魏。

¶069

楚宣王薨,子威王商立。

顯王三十一年(癸未,西元前三三八年)

¶070

秦孝公薨,子惠文王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發吏捕之。商君亡之魏。魏人不受,復内之秦。商君乃與其徒之商於,發兵北撃鄭。秦人攻商君,殺之,車裂以徇,盡滅其家。

¶071

初,商君相秦,用法嚴酷,嘗臨渭淪囚,渭水盡赤,爲相十年,人多怨之。趙良見商君,商君問曰:「子觀我治秦,孰與五羖大夫賢?」趙良曰:「千人之諾諾,不如一士之諤諤。僕請終燒正言而無誅,可乎?」商君曰「諾。」趙良曰:「五羖大夫,荊之鄙人也,穆公舉之牛口之下,而加之百姓之上,秦國莫敢望焉。相秦六七年而東伐鄭,三置晉君,一救荊禍。其爲相也,勞不坐乘,暑不張蓋。行於國中,不從車乘,不操干戈。五羖大夫死,秦國男女流涕,童子不歌謠,舂者不相杵。今君之見也,因嬖人景監以爲主;其從政也,凌轢公族,殘傷百姓。公子虔杜門不出已八年矣。君又殺祝歡而黥公孫賈。《詩》曰:『得人者興,失人者崩。』此數者,非所以得人也。君之出也,後車載甲,多力而駢脅者爲驂乘,持矛而操闟戟者旁車而趨。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書》曰:『恃德者昌,恃力者亡。』此數者,非恃德也。君之危若朝露,而尚貪商於之富,寵秦國之政,畜百姓之怨。秦王一旦捐賓客而不立朝,秦國之所以收君者豈其微哉!」商君弗從。居五月而難作。

顯王三十二年(甲申,西元前三三七年)

¶072

韓申不害卒。

顯王三十三年(乙酉,西元前三三六年)

¶073

宋太丘社亡。

¶074

鄒人孟軻見魏惠王。王曰:「叟,不遠千里而來,亦有以利吾國乎?」孟子曰:「君何必曰利,仁義而已矣!君曰何以利吾國,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未有仁而遺其親者也,未有義而後其君者也。」王曰:「善。」

¶075

初,孟子師子思,嘗問牧民之道何先。子思曰:「先利之。」孟子曰:「君子所以教民,亦仁義而已矣,何必利?」子思曰:「仁義固所以利之也。上不仁則下不得其所,上不義則下樂爲詐也。此爲不利大矣。故《易》曰:『利者,義之和也。』又曰:『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此皆利之大者也。」

¶076

臣光曰:子思、孟子之言,一也。夫唯仁者爲知仁義之利,不仁者不知也。故孟子對梁王直以仁義而不及利者,所與言之人異故也。

顯王三十四年(丙戌,西元前三三五年)

¶077

秦伐韓,拔宜陽。

¶078

齊王封田嬰於彭城。田嬰言於齊王曰:「五官之計,不可不日聽而數覽也。」王從之。已而厭之,悉以委田嬰。田嬰由是得專齊之權。

顯王三十五年(丁亥,西元前三三四年)

¶079

田嬰相齊。齊王、魏王會于徐州以相王。楚王聞之,怒田嬰。

¶080

韓昭侯作髙門,屈宜臼曰:「君必不出此門。何也?不時。吾所謂時者,非時日也。夫人固有利、不利時。往者君嘗利矣,不作髙門。前年秦拔宜陽,今年旱,君不以此時恤民之急而顧益奢,此所謂時詘舉贏者也。故曰不時。」

¶081

越王無疆伐齊。齊王使人説之以伐齊不如伐楚之利,越王遂伐楚。楚人大敗之,乘勝盡取呉故地,東至于浙江。越以此散,諸公族爭立,或爲王,或爲君,濱於海上,朝服於楚。

顯王三十六年(戊子,西元前三三三年)

¶082

楚王伐齊,敗齊師,圍徐州,使人逐田嬰。田嬰使張丑説楚王,楚王乃止。

¶083

韓髙門成,昭侯薨,子宣惠王立。

¶084

初,洛陽人蘇秦説秦王以兼天下之術,秦王不用其言。蘇秦乃去,説燕文公曰:「燕之所以不犯寇被甲兵者,以趙之爲蔽其南也。且秦之攻燕也,戰於千里之外;趙之攻燕也,戰於百里之内。夫不憂百里之患而重千里之外,計無過於此者。願大王與趙從親,天下爲一,則燕國必無患矣。」文公從之,資蘇秦車馬,以説趙肅侯曰:「當今之時,山東之建國莫強於趙,秦之所害亦莫如趙。然而秦不敢舉兵伐趙者,畏韓、魏之議其後也。秦之攻韓、魏也,無有名山大川之限,稍蠶食之,傅國都而止。韓、魏不能支秦,必入臣於秦。秦無韓、魏之規則禍中於趙矣。臣以天下之地圖案之,諸侯之地五倍於秦,料度諸侯之卒十倍於秦。六國爲一,並力西鄕而攻秦,秦必破矣。夫衡人者皆欲割諸侯之地以與秦,秦成則其身富榮,國被秦患而不與其憂,是以衡人日夜務以秦權恐愒諸侯,以求割地。故願大王熟計之也!竊爲大王計,莫如一韓、魏、齊、楚、燕、趙爲從親以畔秦,令天下之將相會於洹水上,通質結盟,約曰:『秦攻一國,五國各出鋭師,或橈秦,或救之。有不如約者,五國共伐之!』諸侯從親以擯秦,秦甲必不敢出於函谷以害山東矣。」肅侯大悅,厚待蘇秦,尊寵賜賚之,以約於諸侯。會秦使犀首伐魏,大敗其師四萬餘人,禽將龍賈,取雕陰,且欲東兵。蘇秦恐秦兵至趙而敗從約,念莫可使用於秦者,乃激怒張儀,入之於秦。

¶085

張儀者,魏人,與蘇秦倶事鬼谷先生,學縱橫之術,蘇秦自以爲不及也。儀游諸侯無所遇,困於楚,蘇秦故召而辱之。儀怒,念諸侯獨秦能苦趙,遂入秦。蘇秦陰遣其舍人齎金幣資儀,儀得見秦王。秦王説之,以爲客卿。舍人辭去,曰:「蘇君憂秦伐趙敗從約,以爲非君莫能得秦柄,故激怒君,使臣陰奉給君資,盡蘇君之計謀也。」張儀曰:「嗟乎!此在吾術中而不悟,吾不及蘇君明矣。爲吾謝蘇君,蘇君之時,儀何敢言!」

¶086

於是蘇秦説韓宣惠王曰:「韓地方九百餘里,帶甲數十萬,天下之強弓、勁弩、利劍皆從韓出。韓卒超足而射,百發不暇止。以韓卒之勇,被堅甲,跖勁弩,帶利劍,一人當百,不足言也。大王事秦,秦必求宜陽、成皋。今茲效之,明年又復求割地。與則無地以給之,不與則棄前功,受後禍。且大王之地有盡而秦之求無已,以有盡之地逆無已之求,此所謂市怨結禍者也。不戰而地已削矣!鄙諺曰:『寧爲鷄口,無爲牛後。』夫以大王之賢,挾強韓之兵,而有牛後之名,臣竊爲大王羞之。」韓王從其言。

¶087

蘇秦説魏王曰:「大王之地方千里,地名雖小,然而田舍、廬廡之數,曾無所芻牧。人民之衆,車馬之多,日夜行不絶,輷輷殷殷,若有三軍之衆。臣竊量大王之國不下楚。今竊聞大王之卒,武士二十萬,蒼頭二十萬,奮撃二十萬,廝徒十萬;車六百乘,騎五千匹,乃聽於群臣之説,而欲臣事秦。願大王熟察之。故敝邑趙王使臣效愚計,奉明約,以大王之詔詔之。」魏王聽之。

¶088

蘇秦説齊王曰:「齊四塞之國,地方二千餘里,帶甲數十萬,粟如丘山。三軍之良,五家之兵,進如鋒矢,戰如雷霆,解如風雨。卽有軍役,未嘗倍泰山,絶淸河,渉渤海也。臨菑之中七萬戸,臣竊度之,不下戸三男子,不待發於遠縣,而臨菑之卒固已二十一萬矣。臨菑甚富而實,其民無不鬥鷄、走狗、六博、闒鞠。臨菑之塗,車轂撃,人肩摩,連衽成帷,揮汗成雨。夫韓、魏之所以重畏秦者,爲與秦接境壤也。兵出而相當,不十日而戰勝存亡之機決矣。韓、魏戰而勝秦,則兵半折,四境不守;戰而不勝,則國已危亡隨其後。是故韓、魏之所以重與秦戰而輕爲之臣也。今秦之攻齊則不然。倍韓、魏之地,過衞陽晉之道,經乎亢父之險,車不得方軌,騎不得比行。百人守險,千人不敢過也。秦雖欲深入則狼顧,恐韓、魏之議其後也。是故恫疑、虚喝、驕矜而不敢進,則秦之不能害齊亦明矣。夫不深料秦之無奈齊何,而欲西面而事之,是群臣之計過也。今無臣事秦之名而有強國之寶,臣是故願大王少留意計之。」齊王許之。乃西南説楚威王曰:「楚,天下之強國也,地方六千餘里,帶甲百萬,車千乘,騎萬匹,粟支十年,此霸王之資也。秦之所害莫如楚,楚強則秦弱,秦強則楚弱,其勢不兩立。故爲大王計,莫如從親以孤秦。臣請令山東之國奉四時之獻,以承大王之明詔。委社稷,奉宗廟,練士厲兵,在大王之所用之。故從親則諸侯割地以事楚,衡合則楚割地以事秦。此兩策者相去遠矣,大王何居焉?」楚王亦許之。

¶089

於是蘇秦爲從約長,並相六國,北報趙,車騎輜重擬於王者。

¶090

齊王知成侯賣田忌,乃召而復之。

¶091

燕文公薨,子易王立。

¶092

衞成侯薨,子平侯立。

顯王三十七年(己丑,西元前三三二年)

¶093

秦惠王使犀首欺齊、魏,與共伐趙,以敗從約。趙肅侯讓蘇秦,蘇秦恐,請使燕,必報齊。蘇秦去趙而從約皆解。趙人決河水以灌齊、魏之師,齊、魏之師乃去。

¶094

魏以陰晉爲和於秦,實華陰。

¶095

齊王伐燕,取十城,已而復歸之。

顯王三十九年(辛卯,西元前三三〇年)

¶096

秦伐魏,圍焦、曲沃。魏入少梁、河西地於秦。

顯王四十年(壬辰,西元前三二九年)

¶097

秦伐魏,渡河,取汾陰、皮氏,拔焦。

¶098

楚威王薨,子懷王槐立。魏聞楚喪,伐楚,取陘山。

¶099

宋公剔成之弟偃襲攻剔成。剔成奔齊,偃自立爲君。

顯王四十一年(癸巳,西元前三二八年)

¶100

秦公子華、張儀帥師圍魏蒲陽,取之。張儀言於秦王,請以蒲陽復與魏,而使公子繇質於魏。儀因説魏王曰:「秦之遇魏甚厚,魏不可以無禮於秦。」魏因盡入上郡十五縣以謝焉。張儀歸而相秦。

顯王四十二年(甲午,西元前三二七年)

¶101

秦縣義渠,以其君爲臣。

¶102

秦歸焦、曲沃於魏。

顯王四十三年(乙未,西元前三二六年)

¶103

趙肅侯薨,子武靈王雍立。置博聞師三人,左、右司過三人,先問先君貴臣肥義,加其秩。

顯王四十四年(丙申,西元前三二五年)

¶104

夏,四月,戊午,秦初稱王。

¶105

衞平侯薨,子嗣君立。衞有胥靡亡之魏,因爲魏王之后治病。嗣君聞之,使人請以五十金買之。五反,魏不與,乃以左氏易之。左右諫曰:「夫以一都買一胥靡,可乎?」嗣君曰:「非子所知也。夫治無小,亂無大。法不立,誅不必,雖有十左氏,無益也。法立,誅必,失十左氏,無害也。」魏王聞之曰:「人主之欲,不聽之不祥。」因載而往,徒獻之。

顯王四十五年(丁酉,西元前三二四年)

¶106

秦張儀帥師伐魏,取陝。

¶107

蘇秦通於燕文公之夫人,易王知之。蘇秦恐,乃説易王曰:「臣居燕不能使燕重,而在齊則燕重。」易王許之。乃偽得罪於燕而奔齊,齊宣王以爲客卿。蘇秦説齊王髙宮室,大苑囿,以明得意,欲以敝齊而爲燕。

顯王四十六年(戊戌,西元前三二三年)

¶108

秦張儀及齊、楚之相會嚙桑。

¶109

韓、燕皆稱王,趙武靈王獨不肯,曰:「無其實,敢處其名乎?」令國人謂己曰君。

¶110

魯景公薨,子平公旅立。

顯王四十七年(己亥,西元前三二二年)

¶111

秦張儀自嚙桑還而免相,相魏。欲令魏先事秦而諸侯效之,魏王不聽。秦王伐魏,取曲沃、平周。復陰厚張儀益甚。

¶112

夏,四月,齊王封田嬰於薛,號曰靖郭君。靖郭君言於齊王曰:「五官之計不可不日聽而數覽也」王從之,已而厭之,悉以委靖郭君。由是得專政齊之權。

¶113

靖郭君欲城薛,客謂靖郭君曰:「君不聞海大魚乎?網不能止,鉤不能牽,蕩而失水,則螻蟻制焉。今夫齊,亦君之水也。君長有齊,奚以薛爲!苟爲失齊,雖隆薛之城到於天,庸足恃乎?」乃不果城。靖郭君有子四十餘人,其賤妾之子曰文。文通儻饒智略,説靖郭君以散財養士。靖郭君使文主家待賓客,賓客爭譽其美,皆請靖郭君以文爲嗣。靖郭君卒,文嗣爲薛公,號曰孟嘗君。孟嘗君招致諸侯游士及有罪亡人,皆捨業厚遇之,存救其親戚。食客常數千人,各自以爲孟嘗君親己。由是孟嘗君之名重天下。

¶114

臣光曰:君子之養士,以爲民也。《易》曰:「聖人養賢,以及萬民。」夫賢者,其德足以敦化正俗,其才足以頓綱振紀,其明足以燭微慮遠,其強足以結仁固義。大則利天下,小則利一國。是以君子豐祿以富之,隆爵以尊之。養一人而及萬人者,養賢之道也。今孟嘗君之養士也,不恤智愚,不擇臧否,盜其君之祿,以立私黨,張虚譽,上以侮其君,下以蠹其民,是奸人之雄也,烏足尚哉!《書》曰:「受爲天下逋逃主、萃淵藪。」此之謂也。

顯王四十八年(庚子,西元前三二一年)

¶115

王崩,子愼靚王定立。

¶116

燕易王薨,子噲立。

¶117

孟嘗君聘於楚,楚王遺之象床。登徒直送之,不欲行,謂孟嘗君門人公孫戌曰:「象床之直千金,苟傷之毫髮,則賣妻子不足償也。足下能使僕無行者,有先人之寶劍,願獻之。」公孫戌許諾,入見孟嘗君曰:「小國所以皆致相印於君者,以君能振達貧窮,存亡繼絶,故莫不悅君之義,慕君之廉也。今始至楚而受象床,則未至之國將何以待君哉!」孟嘗君曰:「善。」遂不受。公孫戌趨去,未至中閨,孟嘗君召而反之,曰:「子何足之髙,志之揚也?」公孫戌以實對。孟嘗君乃書門版曰:「有能揚文之名,止文之過,私得寶於外者,疾入諫!」

¶118

臣光曰:孟嘗君可謂能用諫矣。苟其言之善也,雖懷詐諼之心,猶將用之,況盡忠無私以事其上乎!《詩》云:「采葑采菲,無以下體。」孟嘗君有焉。

¶119

韓宣惠王欲兩用公仲、公叔爲政,問於繆留。對曰:「不可。晉用六卿而國分,齊簡公用陳成子及闞止而見殺,魏用犀首、張儀而西河之外亡。今君兩用之,其多力者内樹黨,其寡力者藉外權。群臣有内樹黨以驕主,有外爲交以削地,君之國危矣!」